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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自首形式的种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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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后,主动或经别人劝说到公、检、法机关或自己所在单位交代自己所犯罪行的行为,叫自首。也叫投案自首。为了正确实施刑法,应该对自首形式的种类问题加以研究。一自首的形式,有两种划分方法:一是以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阶段来确定;
作者 李新贵
出处 《政法论坛》 1986年第2期25-27,共3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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