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封建法律,自战国创始至唐代趋于完备,其间实经一漫长复杂的发展过程,在这变化的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众多法律形式及其丰富的内容,已经为中华法系确定了基调。因此,研究封建前期法律形式的采用与当时具体历史条件的关系,对深入分析中华法系的形成有关键性的意义,科的演变尤其具有代表性。然而对于科的全面分析至今还没有真正展开,而且现有的一些提法颇多可疑之处,这种状况在国内尤甚。因此对于科的法律含义,它作为法律形式在何时出现和出现的原因,它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变迁以及它的作用和影响,都有进一步研讨的必要。
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3期121-128,共8页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