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有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由此而带来的企业财产关系的变化和企业独立利益的增强,使企业经营 机制日趋发生紊乱和扭曲。在这种情况下,如不采取分割所有权的所 有制改革,必将加大国家和企业之间的摩擦。因此,在当前深化企业改 革中,有必要理顺和界定企业内部财产关系,逐步增强企业财产利益的 驱动和约束。 改革以来,特别是企业留利制度和地方财政分灶制度以及各种债券 的实行,使地方、企业、个人获得了相应资产的部分收益,从而强化了 各级经济主体的独立利益,形成了产权在国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