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月1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纵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程序,针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一方面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完善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为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立足于尊重与保障人权,对检察机关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给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之路并非坦途,法律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人员素质、执法成本、考评机制等因素都交错影响着法律的执行效果.可以说,检察工作的标准更高、任务更重、难度更大,本文以基层检察院的角度对新刑诉法的实施和应用展开探讨.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15期12-14,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