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对以前存在过的形式逻辑、范畴逻辑和语义逻辑进行了批判性反思,指出它们都未能全面地解释人知。全面的人知原理作为逻辑原理,应以思维与存在统一性的真谛为基本原则,将逻辑原则与直觉—体验原则,知与情、非审美之知与审美之知、形式逻辑、语义逻辑和范畴逻辑都统一于一个原理系统,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揭示人知。所以,这种统一构成了重建全面人知逻辑原理的基本内涵。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1991年第5期49-54,共6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