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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国法理学的根本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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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正经历着一场建设时期亘古未有的社会变革。对此,世界还没有、也不可能提供一个完美的成功范例去供中国描摹。因而,只有创新、变革才充满希望,这也是变革的真谛。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使创新的任务更显迫切。无疑,中国法理学在近十几年取得了一些长足的发展,但不能不看到,它尚未在法学中起到应有的高屋建瓴、全程导向的作用,给人以抽象不够,但实证也不足的感觉。究其原因。
作者 郑永流
机构地区 中南政法学院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7期4-4,共1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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