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建立政权后对官员实行俸禄制,较之宋元以来的职田制是一个大的进步。但是各级武官与土地的联系依然密切。对于从征有功的勋臣及在京武官,尤其是锦衣卫武官,皇帝的赐田乃是土地获得之大端;而在外将领及诸卫所武官则更多地利用特权攫取土地。土地的来源不同,土地的性质及经理方式亦各异。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5期92-99,104,共9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