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第四次人口普查以前,我们对各民族的人口死亡力状况知之甚少,虽然许多民族学者、人口学者、健康问题专家对此问题有过一些调查研究,例如哈尔滨医科大学董情教授对吉林的朝鲜族人口死亡的调查等,在民族人口死亡研究上是一些好的范例。但是,他们的研究属于局部地区个别民族的死亡力研究。第三次人口普查以后,以华西医科大学钱建明教授为首的研究人员,曾对全国375个少数民族聚居县的人口死亡资料作了分析,使我们对少数民族人口死亡状况有了基本轮廓,但该项研究中提到的各民族人口指标,确切地说,还不能完全反映该民族的状况。这是因为该项研究中的民族人口,只是聚居区的人口,没有包括散居在各地的该民族人口;另外,在聚居区中还包括了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在内。总之,由于资料的原因,我们还缺乏对民族人口死亡的全面了解。第四次人口普查第一次把人口死亡的民族成份列入了它的调查内容,为我们把握各民族人口的死亡力提供了基础。
出处
《人口与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12-21,共10页
Population &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