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习惯在西方国家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在不同法系之间,在同一法系的国家之间,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都有所不同,但习惯之法律地位的复兴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习惯在中国的地位和作用很独特,未来中国民法典的法律渊源应具有吸收现代各国民法之精髓,反映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要求以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属性。因此,确立习惯在中国未来民法典中补充渊源的地位,便显得至关重要。而习惯的确定,习惯适用程序上的控制,是亟需解决的两个问题。
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5年第4期122-125,共4页
Journal of Xiangt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