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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不当得利之相关要件──明确恶意受益不属不当得利的立法建议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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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试论不当得利之相关要件──明确恶意受益不属不当得利的立法建议陈小君,高飞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是民法通则关于不当得利制度的独项规定。由于这一内容过于简单、原...
作者 陈小君 高飞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1995年第1期61-64,共4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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