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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末的方臘起義——“中国农民战争史”之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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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方臘所領導的起義,是十二世紀初年發生在長江下游的一次農民大起義。牠與第十世紀末發生在長江上游的王小波、李順的起義,以及與牠(方臘起義)同時稍後發生在長江中游洞庭地區的鍾相·楊么的大起義,連成了一條鮮明的線索;標誌着中國封建社會自殘唐五代以來、特別是在北、南宋,業已步入了後期階段,即共趨向於崩溃的階段了。廣大農民與農村無產者、甚至小有產者的踴躍參加;鮮明的烏托邦社會主義口號的號召;對於當時階級矛盾與民族矛盾之比較清醒的認識:這些在在都標明着與中古期農奴底地區性反領主的暴動,已經有了性質上的截然的區別。因此,我感到實在有必要把方臘和鍾相·楊么的起義,拿來分別地做一些類乎典型性的研究,這其中想來必然能够發現一些什麽、說明一些什麽的。根據以上這樣的推想,我曾對北、南宋的一些農民戰爭的史料做了初步的收集,並加以初步的分析,現在先將有關方臘的一些考察,寫在這裏。一、‘花石綱’讓我先從‘花石綱’說起,因爲牠是方臘起義最直接的導因。自然,其總的動因還是由於宋代地主階級及其專制主義政權對人民剝削的加重。自宋初開始,即把剝削數目的多少,规定爲考核官吏的標準。史書說,‘宋初,著令州縣戶口準見(現)戶十分增一,刺史縣令進考;若耗一分,降考一等。’又說,‘州縣官益戶增稅,受代日並書於籍,凡千戶以下,能增百戶,减一選。減及三選以上,令赐章服。’又說,‘乾德四年(九六六),詔諸縣令佐,有能招携勸課以致蕃庶民籍,租額出其元數。
作者 趙儷生
出处 《文史哲》 1953年第2期29-32,共4页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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