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物》1959年12期上登载了湖南省博物馆从废铜中拣选出的铜戈一件,此戈形制颇异,其内上有"楚公?秉戈"铭文。高至喜同志根据郭沫若院长对"楚公?钟"的释文,断定"此戈大约也是西周末年时的",并言"这无疑是一件研究楚国早期兵器和文字的一件重要资料。" 于省吾和姚孝遂两先生则根据此戈的形制、铭文等,举出六项理由证明此戈及其上的铭文均是伪作,并说:"我们完全有理由可以肯定,‘楚公?戈’的铭文是伪造的。从戈本身的形制、银饰来看,器物本身也当是伪制的。"(《文物》1960年第3期)其论证甚为精覈。不过此戈既非"越戈",更非殷戈,亦非中原地区西周时期的戈。细察此戈的形制,乃系四川所谓"巴蜀"时期的戈。此戈本身当系真品,其内上的铭文或系后来的伪制。
出处
《文物》
1961年第11期32-34,6,共4页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