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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二年若干学术问题讨论综述(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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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社会主义阶段法的性质和作用问题 (一)关于我国社会主义阶段法的性质的表述问题有同志提出,我国的法首先是体现居于领导地位的工人阶级的意志,这是它的阶级本质;同时又不能忽视它的广泛的群众基础,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和人民性是统一的。
出处 《学术月刊》 1963年第1期49-66,共18页 Academic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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