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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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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是不是要区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长久以来就是一个争论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等等,都是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时所使用的一些经济范畴,其目的是在于揭露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武装工人阶级起来进行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都是公共财产;在这里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我国目前资本家还拿定息,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剥削,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生产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
作者 蒋家俊
出处 《经济研究》 1961年第4期32-37,共6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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