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过渡时期社会不能有基本经济法则关於过渡时期基本经济法则问题的讨论,现在正热烈展开着。在讨论中存在着好多种不同的意见。有的认为过渡时期社会有其独特的基本经济法则,有的认为过渡时期有五种主要经济法则,有的认为有三种基本经济法则,有的认为有二种,有的认为只有一种。这几种论点,可名之曰“独有论”、“五论”、“三论”、“二论”、“一论”。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先研究一下:基本经济法则是由什麽条件产生的?它是“社会”的产物呢?还是一定生产关系的产物? 我们认为:基本经济法则本身不与某一“社会”
出处
《文史哲》
1955年第3期10-16,2,共8页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