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白以乐府著名(注一)。他的其它诗歌也常常采用乐府手法。而现行《李太白集》中所编的乐府诗却不一定篇篇可歌。(注二)本篇所论,限亍适合音乐者,不问其是否编在乐府内;如《东武吟》之类,置之不论。我们的角度是:什么样的歌词适于作曲;换句话说也即在为音乐作词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限于歌词本身的音乐性,而且在形象的安排和情绪的布置上也应当适合于音乐的要求。我们要知道:歌曲是诉之于听觉的。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1979年第2期162-172,共11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