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伟大决定;而实现四个现代化,在国内需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国际上,则需要争取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为此,三中全会决定必须加强法制以保障人民民主,他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制定了七个法律,把我国法制建设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与此同时,邓小平同志在三中全会上特别指出: “我们还要大力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这对于我国争取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以实现四个现代化,有着重大的意义。
出处
《现代法学》
1979年第2期32-34,41,共4页
Modern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