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毛主席在给陈毅同志谈诗的一封信中引用了宋人朱熹的话:“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熹给比兴下的结论是对宋以前诗歌创作和文艺理论有关比兴的论述所做的总结,是比较确切的。但是,在如何理解毛主席的话和朱熹的结论上,却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比和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概念,是诗歌创作中互相独立的两种表现手法,两者是不容混淆的。
出处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0年第1期87-90,共4页
Journal of 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