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是作者于一九五八年写的一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考察报告。这次发表前进行了一些修改。文章分四个时期详细叙述和分析了山西省沁源县城关地区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历史。作者依据考察的事实,认为山西省沁源城关从抗日战争时期的变工互助,到全国解放后组织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这样漫长的时间里,对小农经济改造的途径、步骤、速度和方式方法,都是符合生产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的。但是到了一九五五年底和一九五六年初由初级社转高级社时,犯了急性病和行政命令的错误,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群众自愿互利的原则,因而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对造成这一失误的原因,作者也进行了一些分析。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1981年第5期41-57,共17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