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基督教文化中 ,人有原罪意识。这与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相反 ,我们的文化主流是高扬人的价值。但进到社会领域 ,情况就发生了天上地下的差别。在有关社会关系的主流文化与观念中 ,只有帝王是“天子”、是最尊贵的。在君主面前 ,一般而言 ,臣民都是天生的孽种、是君主的负债者、是谬误的载体、是有罪的。在某种意义上说 ,这也是一种“原罪”意识。几千年来形成的臣民罪感意识 ,几乎成为人们一种自然的本性。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225-229,共5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