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新形式,南北型自由贸易区同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相比,具有许多完全不同的特征,而且要复杂和困难得多。因此,南北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立必须严格从成员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采用多个发达国家和多个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组合。单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由于经济缺乏竞争性,因而贸易创造效应有限。而如果由多个发达国家和多个发展中国家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内部发达国家成员方之间和发展中国家成员方之间互为竞争性经济。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9年第55期53-54,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