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在形式上、内容上都存在着突出问题,美国德国法学专业教材具有其突出的特点,中美德三国法学专业教材在出版组织者、编写者、结构体系、在教学中的作用及写作风格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文章认为,我国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建设要取长补短,促进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转变,即由统编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由主编式向独著式、合著式的转变、从法条解释向理论诠释、案例剖析的转变、从教学上的"本本"到参考资料的转变、从形式上的单一性到形式多样性的转变。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S1期209-211,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基金
200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建设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编号为:07JC880001)
中国政法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