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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案例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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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一] 邢某与吕某于解放前离婚,儿子吕东由吕某抚养。以后邢再婚,生子符某。54年,邢自建房屋一间。吕东就与邢一起生活,并在该屋结婚,还顶替邢的工作。72年邢因母子关系恶化将吕赶出,双方引起争端。吕东称其一向居住该屋,又是邢的儿子,有权继承该屋。邢则认为该屋属她自建,吕东没赡养她,且吕的生父吕某在外典到一间房屋,故不同意让吕东继承其财产。一审法院认为。
作者 冯菊萍
出处 《法学》 1984年第8期48-50,共3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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