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防卫是公民在特定的前提条件下同违法犯罪作面对面斗争的一种合法行为。但由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不仅有可能因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不应有危害的防卫过当,而且还可能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由于行为人误认为他人的不法侵害而造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可能产生社会危害,但行为人主观动机上误以为是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其实质虽非正当防卫,但也不是名为防卫实为进攻的防卫挑拨,即具有犯罪目的的故意侵害。假想防卫是一种基于对客观事实认识错误因而使动机和效果相矛盾的行为。之所以造成对事实认识错误,可能是假想防卫人的主观原因,也可能是客观原因。
出处
《法学》
1984年第8期24-26,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