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在第二、三次试举时给杠铃增重的战术方案在专门的文献里,对第二、三次试举时给杠铃增重的战术问题尚缺乏研究。根据布舒耶夫(1963)的观点,在第二次试举时杠铃的重量应增加5公斤,而在第三次试举时增加2.5公斤,也就是举重比赛规则所允许的杠铃重量的最低增加量。鲍日科(1967)认为,在第二次试举时杠铃的重量应增加7.5或10公斤,而在第三次试举时则应增加2.5或5公斤。我们多年的研究和观察证明,最近几年来,在有世界上最优秀的举重运动员参加的情况下。
出处
《中国体育科技》
1985年第22期50-54,共5页
China Sport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