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实践提出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规律,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及其特点时,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划分的思想,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一些同志根据列宁使用过“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完全的社会主义”等概念术语,认为列宁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明确地划分为“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两个阶段。我以为,这个看法是值得商榷的,现在谈一点个人理解。一、应怎样理解列宁的“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
出处
《教学与研究》
1985年第6期43-46,共4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