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于所谓“新发现”的《古本水浒传》的宣传,一度甚嚣尘上,因此,我于二月十五日的《北京晚报》“百家言”栏,发表了辨伪的文章,三月六日《文学报》复刊出了我的投书,明确指出:蒋祖钢同志“把这种解放前尚不为研究者齿及的伪续本,当作施耐庵的原著大肆宣扬,并使之以‘合法的身分’流传到海外”,“这种以伪乱真的宣传,有损我国《水浒》学界声誉。”用意是要促使这种伪本的鼓吹者、出版者知错即改,采取必要措施,以挽回其不良影响。拙见复得到《书刊导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文汇报》、《羊城晚报》等报刊的支持,先后予以报导。不料,蒋祖钢同志复在在《北京晚报》(四月五日)发表《梅寄鹤不是【古本水浒传】的作者》一文,巧为辩解,对确凿的事实,采取不承认主义,似以为这样作就可以逃避舆论的责难。为了进一步澄清是非,端正文风,有必要再予驳正如下: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3期97-100,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