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国际私法中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再思考 被引量:16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对于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The Doctri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学者们提出过一些不同的看法。本文拟就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运用此原则的方法。 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的诸要素中,由于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涉外因素,导致同一个法律关系有可能要有几个法律来支配。由于各国法律内容的差异,适用不同的法律,可能会得出不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或仲裁中,法庭或仲裁庭在对案件进行识别以后。
作者 王慧 戴庆康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4期65-69,共5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 1黄进.中国冲突法体系初探[J].中国社会科学,1988(5):151-166. 被引量:6
  • 2陈文秋等撰,吴焕宁.海商法学[M]法律出版社,1996. 被引量:1
  • 3林准主编,杨洪逵撰稿..国际私法案例选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174.
  • 4余先予主编..冲突法资料选编[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795.
  • 5陈文秋等撰稿,吴焕宁.海商法学[M]法律出版社,1989. 被引量:1
  • 6韩德培主编,法学教材编辑部《国际私法》编写组编..国际私法 修订本[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479.
  • 7[英]梅因,H·S 著,沈景一.古代法[M]商务印书馆,1959. 被引量:1

共引文献5

同被引文献49

引证文献16

二级引证文献3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