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华北农村作为一个特定的区域社会,其自然———社会生态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即低产多灾的旱作农业体制与内向封闭型的村落社区结构相伴而生。而土地是乡村社会的基础性资源,乡村社会的一切自然、人文关系都是围绕着土地资源分配而展开的。民国时期的华北村庄在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中,村落内部的土地资源分配表现为地权的相对集中与大量自耕农的存在相始终,土地收益在各阶层的分配也极不平衡。从文化与社会变迁的角度讲,宗族取向是华北村落社区土地资源分配的价值导向与结构制约。在国家权力与村庄社区的互动关系上,国家权力对华北农村的影响仅限于征税,而乡区长、保甲长处于行政权力与村落社会尖锐矛盾的焦点,其社会角色已从士绅转向土豪劣绅。要而言之,民国时期华北农村社会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村落内部社会结构的重组。
出处
《齐鲁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96-102,共7页
Qilu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