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传统文化与商业发展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徽商在经济伦理上以王阳明为代表的新儒学为本,在政治伦理上却以程朱理学为依归。王学的重商思想和程朱理学的以家族为本的宗族理念,从两个方面驱策了徽人的营商热情。徽商在把儒家的优秀文化传统落到实处过程中,建立起自己的贾道和营运型式。朱、王两派儒学的影响,导致儒为名高,贾为厚利,儒贾结合,官商互济。这也是徽人发展其商业的要诀。徽商在商业规模和资本的积累,以及在贾道和商业营运方面的建树,都已达到传统商业的极限。但是,徽商始终以儒为体,以贾为用,科举仕宦,光宗耀祖,才是其终极目标。徽商之所以走到传统商业的边缘而止步,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是浸透尊卑等级的家庭伦理,及其制约下的“官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