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探讨马克思、恩格斯对小农及小农生产方式的分析入手,对改造小农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不等于小农生产方式,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出现,小农生产方式不存在了,但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会因为符合农业的特点而长期存在下去。同时提出:马克思主义从来就认为,对小农改造的基本原则是不能剥夺农民。因此,由农民自愿组织的合作社,理所当然是一种股份合作制,而且应该股份落实到户。
出处
《中国农村观察》
1999年第1期19-25,共7页
China Rural Sur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