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提举官创置于太宗淳化年间,真宗景德至英宗治平年间不断增多,王安石变法时期形成制度并有了较大发展,哲宗元符至徽宗政和年间专职提举官增多,南宋时期由于战争的因素,出现了军职提举官。宋代上自宰相府下至地方统治机构及军政、宫观岳庙等设置提举官者甚多,提举官的职能几乎涉及到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给传统的行政体制注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专职提举官,容易责其成效,不仅在宋代行政制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的行政制度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如淤田司提举官在熙宁七年督责变盐碱地为良田5600余顷。
出处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3期68-73,共6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