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常法治与非常法治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方面,但非常法治在对象、手段、效力等方面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建设非常法治对宪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从实践上说,建设非常法治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国家紧急权力制度、提高国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整体能力、促进法律的和谐发展。从理论上说,建设非常法治有助于建构非常法学。
出处
《金陵法律评论》
2008年第2期15-30,共16页
Jinling Law Review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紧急状态的法理研究"成果之一
项目编号:04SFB2003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国家紧急权力制度研究--以紧急状态法为例"成果之一
项目编号:04FXB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