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正确理解和适用《侵权责任法》第58条,必须结合医疗实践,更新现有的推定观和推定理论,适用过错推定的前提条件是事实不清。本文结合医疗实践,从规范目的与合理分担医疗风险的法律政策考量,提出: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情形下的过错推定,应为强制性可反驳推定;对隐匿、伪造、篡改病历的行为定性为证明妨碍,如此情形下的过错推定,应当发生行为过错与因果关系之双重推定的法律后果。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2年第2期145-155,共11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0BFX80)“医疗损害社会化分担机制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前期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