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现象的客观存在,不仅仅只是法律制度不健全或个体道德修养不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司法共同体没有构建符合自身的价值话语系统,从而未能在规则失范或空场的情景中对个体的行为产生一种宰制性的约束与威慑力量,究其原因,则是建构司法共同体价值话语系统的进程中,我们失去了一种文化的自觉性,而是在"激进主义"的导向下践行了"拿来主义",失去了"自我",也陷进了"无我"的精神困境之中。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89-94,共6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课题"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伦理审视与司法伦理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