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权威能否被认同的关键是司法活动是否合乎社会公众的一般价值追求,司法的正当性和裁判的正义性是"被认同的权威"的价值基础。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一般评价、司法裁判的信服力和执行力成为考量司法权威是否被认同的标准。当前司法现状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司法要取得高度的社会认同,就要与社会通行的价值一致,司法主体、过程、裁判结果被认同是必不可少的三个环节。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64-68,共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