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他进一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今后的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来,放到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上来,同时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非遗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3月3日,我中心就《非遗法》的颁布举行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在盛赞这部史无前例的法律的同时,也对其中的有关问题展开了讨论。
出处
《文化遗产》
CSSCI
2011年第2期1-5,共5页
Cultural Heri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