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侵权归责和强制保险是机动车事故责任制度的核心,《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机动车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和强制保险作了原则性规定。新近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特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专列为一章,规定了机动车相互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分离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侵权责任的归属问题等。准确理解两部法律的关系和具体规定是依法合理认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前提。
出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26-30,42,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People‘s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