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部门为了履行服务社会公众的职能,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的直接购买而实现政府财政效力最大化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遵循市场的基本原则最有效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上海市民政系统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特别是养老服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有益经验。 日前,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调研组赴上海市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养老服务)的探索进行了专题调查,形成了《关于上海市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调查与思考》的调查报告。 《报告》指出:上海市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养老服务)的探索实践取得了城市民政工作领域中的“四个推进”:推进了民间组织的发展,推进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推进了老龄事业的发展,推进了民政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发展。这一结论得到了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的肯定。 《报告》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进行了理论思考,并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部长阅后批复:“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做法值得重视和总结。望政研中心、社会福利司、优抚安置局进一步总结、论证。” 尽管上海市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探索还处于试验阶段,但是调查显示了政府购买服务这一改革举措的生命力和导向力。
出处
《中国民政》
2001年第6期23-25,共3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