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中的"诸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密码,其不仅有历史名词的"所指",还有作为法律主体的"适用范围"。基于现有的材料,精确地界定其"所指"可能存在困难,但判断出其适用范围则是可能的。从已知的汉初政治法律环境来看,"诸侯"的适用范围可能不仅仅包括汉初统治者册封的同姓或者异姓诸侯,还包括六国王室的后裔,秦末农民战争中自封或被封的诸侯及其残余势力以及汉初军功集团,还可能适用于匈奴。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54-66,共13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作者主持的司法部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理学的构建:历史
方法与资源"(项目号09SFB2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