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颁国家标准GB/T 186 6 6 - 2 0 0 2规定 ,在商品煤质量验收时 ,对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治炼用精煤 ) ,其检验项目为发热量 (或灰分 )和全硫。该标准同时又规定 ,除上述检验项目外 ,贸易双方也可根据有关工业用煤技术条件约定其它检验项目 ,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质量评定。其它检验项目一般是指挥发分、灰熔融性及哈氏可磨性。可选择一项、两项或全部作为约定指标。本文阐述上述煤质指标的特性及其在应用上的特点 ,提出在验收时其允许差参考值 ,供各单位在贯彻GB/T 186 6 6 - 2 0 0
出处
《电力标准化与技术经济》
2002年第4期13-16,共4页
Electric Power Standarization & Construction Cost Control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