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江苏盐城“4·15”特大杀人抢劫银行金库案成功侦破。被告人雷国民先后流窜到广东、云南、吉林等省市,有预谋地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作案15起,致20人死亡,劫取人民币353.6万余元及各种金银首饰、摩托车、小汽车等。作案手段之凶残、犯罪气焰之嚣张、社会影响之恶劣,在江苏乃至新中国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此案曾被公安部列为全国第八号大案,挂牌督办。经过近8个月的艰难侦查,罪犯雷国民终于落入法网,并在2001年12月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出处
《检察风云》
2002年第6期34-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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