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公平正义",而教育公平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任何教育不公都是对最大群体的歧视并最终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从而影响到社会的整体稳定和持续发展。教育不公主要表现为教育权利及机会的不公。因此,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来促进教育公平,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才能推动我国教育事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出处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24-27,共4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