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信用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良好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有效遏止各种失信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现已基本确立市场经济生活中的基本信用规则和法律制度,但由于国民经济信用体系的建设速度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速度,国民的信用观念与政府的信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体系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信用的建立、维护、评价、服务和失信救济机制尚不成熟,失信现象屡屡发生,所以我国信用立法仍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出处
《职大学报》
2004年第2期68-69,92,共3页
Journal of the Staff and Worker’s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