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96年,电影这门新兴艺术,在其诞生的第二年,便漂洋过海,来到了中国,很快就成为中国大城市中广受欢迎的新兴娱乐形式之一.但是,随着影片上映的增多,其中一些刺激性的情节与表现方式所造成的不良社会效果,如模仿影片情节的犯罪等等,引起了社会舆论的担心.尤其是进口外国影片,与中国固有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相距更远,被一些人认为"纯驳既不一致,而营业者为揣摩顾客心理起见,又专喜寻取奸盗邪淫之事实,以博庸众之观听",因而要求"迅订检阅取缔之章程,颁行全国,以抗薄俗".
出处
《百年潮》
CSSCI
2001年第10期74-77,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