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纷纷采取了各种措施来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的犯罪。为此,许多国家建立了青少年司法制度,旨在通过这种制度的设立,达到预防、矫正和救治的目的,以期减少青少年的犯罪率,维护社会的稳定。我国也相继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制这种行为。但是,不容忽视、不可回避的事实是青少年犯罪正在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尤为严重的是,在犯罪的群体中,青少年惯犯、累犯的比率大幅上升,其年龄越来越小,为将来的“职业犯罪人”培养了后备军,成为社会潜在的危险因素。因此,对他们的教育、改造已成为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06年第1期152-153,共2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