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第十七条作出原则性地限制: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仅限于金融工具以外的非流动资产)。该项改革措施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进一步贯彻了"稳健性"原则。,企业当作调节企业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的的手段。进一步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本文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现状及建议展开分析。
作者 沈锦文
出处 《科技经济市场》 2007年第4期169-170,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9

共引文献87

同被引文献3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