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师在医疗服务中拥有的医学治疗权不是一项个人权利,而是一项社会权力。医师权力来源病人权利的部分让渡。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增进病人的健康利益,但在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诱发医师权力部分地背离了它的本始目的,这一现象就是医师权力异化。异化了的医师权力侵犯病人权利,引起医患双方利益冲突,形成医疗纠纷。在立法上全面确定病人的权利与医师的义务,用病人权利制约医师权力,这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前提条件。
出处
《职大学报》
2008年第2期52-54,共3页
Journal of the Staff and Worker’s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