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29年美国股市崩盘带来的欧美经济大萧条开始,世界见证了诸如1987年纽约交易所的"黑色星期一"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等股市大灾难。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每一次灾难的背后都有一双"操纵市场"之黑手在无情地摧毁着广大股民的信心。为重振市场信心,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开创了禁止操纵证券市场之立法先河,各国纷纷效仿,竞相祭出斩断股市幕后黑手之法律利器。每个国家的证券史上都有一个黑暗的庄家横行的"庄时代",我国也概莫能外。周建明案查处的意义在于我国的证券监管在从法制理论向司法实践的过渡,多层次的监管雏形初具,"庄时代"即将成为历史。在金融市场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这一道路还很漫长。
出处
《检察风云》
2008年第3期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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