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形式的理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讲稿摘登 被引量:2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列宁选集》第四卷,第48页)这就是说,国家是一个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从横向上看是政权组织形式问题,主要是中央政府(广义的政府)由哪些机关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从纵向上看是结构形式问题,主要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根本政治制度任何国家都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所谓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即哪个阶级掌握政治权力;所谓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掌握政治权力的阶级用什么方式来行使政治权力。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是为国体服务的,一个国家采取和选择何种政体,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决定的。另一方面。
作者 王惠岩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
出处 《中国人大》 2000年第7期8-11,共4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 相关文献

二级引证文献1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